各街道办事处,区政府各部门、直属机构,琅琊经济开发区管委会:
经研究决定:
张永欣同志任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主任(试用期一年);
聂 宁同志任区民政局副局长(试用期一年),免去其区社区建设指导服务中心主任职务;
刘康南同志任滁州市琅琊美丽乡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、总经理;
免去:
周冬青同志的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主任职务;
储玛莹同志的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中心主任职务。
特此通知。
2023年7月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