琅琊区人民政府关于张永欣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

    发布时间:2023-07-05 10:4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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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各街道办事处,区政府各部门、直属机构,琅琊经济开发区管委会:

    经研究决定:

    张永欣同志任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主任(试用期一年)

     宁同志任区民政局副局长(试用期一年),免去其区社区建设指导服务中心主任职务

        刘康南同志任滁州市琅琊美丽乡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、总经理;

    免去:

    周冬青同志的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主任职务;

    储玛莹同志的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中心主任职务。

    特此通知。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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